图片来源:“工信微报”公众号
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2022年,我国工业经济总体回稳向好。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1%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国防科技工业、烟草行业保持较快增长。
会议强调,2023年要稳住重点行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分别制定稳增长工作方案。鼓励工业大省主动挑大梁,支持中西部地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东北地区制造业振兴取得新突破。稳住汽车等大宗消费,实施消费品“三品”行动,深化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扩大适老化家居产品和生活用品供给。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做好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产融合作,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投入。保持烟草行业平稳增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加快建设“数字工信”平台。
提升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2022年,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协同推进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达产取得显著成效,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得到加强,新冠疫苗、药物等重点医疗物资供应保障有力有效。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有序开展,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
会议提出,2023年要提升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卡脖子”薄弱环节,“一链一策”推进强链补链稳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攻关,促进全产业链发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健全“揭榜挂帅”长效机制,不断丰富产业生态。
同时,2023年,深入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重点发展一批市场急需的基础零部件和关键材料,加快新型元器件产业化应用,加快突破石化、船舶、航空等重点行业工业软件,推广应用一批先进绿色基础制造工艺。继续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做优做强部重点实验室。
资料图:12月26日,全球首架C919客机在上海虹桥机场准备起飞前往北京。 中新社记者 殷立勤 摄加快大飞机产业化发展
2022年,我国重点领域创新取得新突破。C919大型客机实现全球首架交付,国产10万吨级大型渔业养殖工船成功交付,腹腔镜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装备填补国内空白,国产四人雪车等冰雪装备实现“零”的突破,关键材料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中国空间站全面建成,第三艘航母“福建舰”下水。
会议强调,2023年要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加快大飞机产业化发展,推动工业母机高质量发展。坚持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两端发力,加快高端医疗装备、农机装备、深远海装备、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等高端专用装备发展。
强化APP全流程、全链条治理
记者注意到,会议还提出,2023年要加快信息通信业发展。加快5G和千兆光网建设,启动“宽带边疆”建设,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推进5G行业虚拟专网建设。
“完善电信业务市场发展政策,强化APP全流程、全链条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用户权益保护。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安全产业创新发展。”会议指出。
工信部预计2022年全年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8%。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平台和APP治理、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成效显著。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超过230万个,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成效明显。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超过10%。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电磁空间安全保障得到加强。(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